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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继承房产 如何才能把税点降到最低

发表于2014-05-22

现在心心念想着买房留给孩子的童鞋们,你们有木有想过,在你家娃娃继承房产的时候,遗产税可能已经瞄准的你们的钱袋,遗产税一个已经不新鲜的名词,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征收遗产税的初衷,是为了通过对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貌似我们时时在交税,衣食住行每一个方面是能避免的,现在想不到在继承上还要交税,现在大部分普通人来说,最值钱的莫过于房子了,那么怎样在继承房产上最大的降低税点呢

 

遗产税的不合理性

 

《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的附件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万的,税率为0;80万-200万、200万-500万、500万-1000万以及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分别为20%、30%、40%、5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分别为5万、25万、75万、175万,遗产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此我特想说,亲,在北上广还有不超过80万的房子吗??就拿北京来说,大房山都赶超3万的节奏,就算有了90平米的,那也是270W的高价,如果按照上面来说那也要90*3W*30%-25W=56W,平白又出去了56W的银子(前提是房价未涨),其实一二线城市的房价、物价各不相同那在房产税上还要全国统一吗?是不是也要因地制宜!!弱弱的说遗产税起征点应为1000万以上!!

 

遗产税的先兆---赠与税

 

    之前记得在一片文章里看到有知情人透露,开征遗产税之前,国家一定会先开征赠予税。原因很简单如果没有赠予税,父母若在生前把房产馈赠予子女,就能完全避开遗产税,会成为遗产税设置上的一个非常大的漏洞,所以如果你听到了要征收赠与税了,那么遗产税也就不远了。


    其实不管是继承还是赠与都是房产转让的一种表现形式,众所周知,房产转让双方主要涉及到的税种是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契税。

 

面对遗产税 继承房产把税点降到最低秘诀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这件事上当然也不例外,按照现行税法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的房屋产权暂免征收营业税。个税免征情形中有一类:房屋产权人去世后,依法继承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受赠房产,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通过继承遗产获得的房产,基本不涉及个人所得税。另外,遗产继承房产和土地,暂不征收契税。

 

   面对遗产税 继承房产把税点降到最低秘诀就是以买卖方式转让。购买不足五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若持有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可以免征营业税。即便持有超过5年(含5年),但属于非普通住房,在对外销售时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征收5%的营业税。

 

    对于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们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按其收入额减去原值和合理费用后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老人想转给子女的房子“满五唯一”,免征个税和营业税,也只涉及契税部分。换句话说,如果是“满五唯一”住宅,老人选择百年之后由子女继承,基本是零税负;在生前通过赠予或买卖转给子女,也只涉及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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