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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全民防老之——”以房养老“,大家来讨论下

发表于2014-03-31

  记得去年就开始叫着以房养老了,今年终于有所行动,保监会日前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并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


  但是,“以房养老”能妥善解决未来一部分人的养老问题吗?养老需求挂钩房地产后,保险公司能否规避经营风险?反按揭属于复杂金融产品,如何保护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

通俗地讲,以房养老的模式就是,保险公司请中介方对投保者的房屋进行估值,然后根据其年龄与平均寿命之差推算投保者的生存期,以这两个指标为核心要素,倒推出投保者生存期内每年应该给付的保险年金额度。可见,房屋价值、平均寿命是该产品的核心定价要素。

可是,目前国内房价走势不明,远期中国房市价值波动难以评估。若保险公司按现价厘定年金额度,将来到手的房子价值大幅缩水怎么办?征求意见稿只规定了保险公司参与分配抵押房屋增值收益的情形,却未提及贬值风险处理机制。比如是否有权动态调低支付给投保人的年金,当投保人选择退保时,保险公司索回已支付年金时如何计算利息。

  

发表于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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