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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4大误区

发表于2014-05-15

误区一 房子只要“生病”,就能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解释


要看“生病”部位是否属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结构、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等;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共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监控设备、住宅区的道路、绿地、景观、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停车场、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若只有您和家人使用、别人不能使用的“专属设施”坏了,是不能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


如果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专业经营服务单位施工、管理不到位而损坏,或者人为损坏,应及时恢复原状,维修费应由责任人承担。


误区二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不使用就是“死账”,不如不缴


解释


缴存就有利息,按相关标准执行。


业主缴存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并不是“死账”,而是按照相关标准计算利息。如果当年缴存或使用了一部分资金,那么存在业主户头的钱将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如果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期限已超过一年,结余部分将按照银行一年期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并由银行定期结转。


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已建立了“洛阳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业主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后,可登录“洛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网”,凭个人ID号码及密码查询维修资金缴存、利息、使用和余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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