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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懂就问 采光和楼间距的那点事

发表于2014-05-23

最近有人在说楼间距和采光的问题,很多人就像我一样,完全对于这方面是不懂的状态,不过偶上网查了一下,也不知道准不准,打击凑付着看看吧!这个楼间距和采光之间总有那么一点点的小暧昧哎!!

 

1、楼距:楼高的0.7倍,此为南北朝向排列的楼房间距,若东西向则为0.5倍。如前排房屋的高度为20米,那么后排房屋距离前排房屋要有14米才符合要求。

 
2、采光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采光权是一种相邻权。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对于住宅采光的标准,建设部《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改本)第5条规定,住宅日照应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冬至日不少1小时,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你的采光权与楼层无关,只与光照时间有关。现在的测定仪器可以在任意有太阳光直射的一天测算出冬至日的光照时间,不足可申请赔偿, 但不一定有权利调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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